瓜州县铭阳工贸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分离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09 文章来源:酒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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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瓜州县铭阳工贸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分离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瓜州县铭阳工贸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分离加工建设项目位于桥湾312国道梁场拌合站以北,属瓜州县管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成全封闭筛分加工系统一套,建筑用石分离加工设备一套,临时取土场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加工厂及生活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临时取土场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瓜州县铭阳工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桥湾312国道梁场拌合站以北
项目联系人:李蔷
联系电话:138937232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南里甲5号1号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11072777
电子邮箱:75761045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开展评价工作(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监测、预测评价等)—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2.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环评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项目特点,进行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预测评价数据,评价项目对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产生的影响,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的简介,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村庄、单位,当地政府、土地规划及环保管理部门等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可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瓜州县铭阳工贸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