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日报讯(记者王 荣 通讯员马玉芳)2018年1月全市7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分别为:肃北县、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肃州区、金塔县、阿克塞县。
2018年1月,全市二氧化硫(SO2)月均浓度值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月均浓度值为13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月均浓度值为1微克/立方米,臭氧(O3)月均浓度值为95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均达标。
2018年1月,全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7县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金塔县、肃州区较上月分别上升17%、12%,其余县市均有所下降。7县市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除金塔县与上月持平外,其余县市区较上月均有下降,其中敦煌市、玉门市、阿克塞县较上月分别下降13%、12%、11%。
环保整改进行时
注:1.以上数据统计来源除肃州区为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外,其余县市均为省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2.以上数据均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